今天,小慧在复习素数的知识时,发现了有趣的现象,例如4=2+2,5=2+3,6=3+3,7=2+5等等,小慧列举了很多数,都是这样,所以她大胆地得出了一个结论:任何一个不小于4的数都能表示成两个质数的和,你能找出一些反例,证明小慧的结论是错误的吗?
今天,小慧在复习素数的知识时,发现了有趣的现象,例如4=2+2,5=2+3,6=3+3,7=2+5等等,小慧列举了很多数,都是这样,所以她大胆地得出了一个结论:任何一个不小于4的数都能表示成两个质数的和。你能找出一些反例,证明小慧的结论是错误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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